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2020年度利潤總額為¥19,800,000所得稅稅率為25%+公司全年時發工資薪金為¥2,000,000職工福利費¥300,000工會經費¥50,000職工教育費¥210,000經查家公司當年營業外支出中有¥120,000為稅收滯納金罰金職工福利費14%工會經費2%職工教育經費8%請計算納稅調整數應納稅所得額當期應交所得稅



納稅調整數=稅收滯納金罰金(120,000) + 職工福利費(300000×14%) + 工會經費(50,000×2%) + 職工教育費(210,000×8%)=51,400
應納稅所得額=19,800,000-2,000,000-51,400=17,748,600
當期應交所得稅=17,748,600×25%=4,437,150
簡言之,甲公司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7,748,600元,當期應交所得稅為4,437,150元。
拓展知識:
稅收滯納金罰金是指由于某事物的稅收或增值稅未能按時繳納而產生的罰金,它是偏離法定時間支付稅收的有效約束措施,它也是懲罰違法者的重要手段之一。
2023 01/28 1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