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2021年6月開業,與其他企業訂立轉移專用技術使用權書據一件,所載金額80萬元;訂立產品購銷合同兩件,所載金額為150萬元;訂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載金額為40萬元。此外,該企業的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科目載有資金600萬元,其他營業賬薄20本。(注:合同所載金額均不含增值稅)請計算該企業2021年6月應納印花稅額。(1)計算企業訂立產權轉移書據和訂立購銷合同以及訂立借款合同時應納稅額(3分)(2)計算企業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所載資金(2分)



(1)企業訂立產權轉移書據、訂立購銷合同以及訂立借款合同應納印花稅額是:
產權轉移書據:80萬元*0.05%=4000元
購銷合同:150萬元*0.05%=7500元
借款合同:40萬元*0.05%=2000元
(2)企業營業賬簿中“實收資本”所載資金應納印花稅額是:
600萬元*0.05%=30000元
拓展知識: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一般是貨物買賣、服務提供及證券買賣等交易行為,印花稅的稅目包括股票、債券、有價證券、股票期權和期貨等,以及各類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這也意味著他們可以從一系列傳統及非傳統的稅源中獲取利潤。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有兩類:一類是財產原值,一類是財產移轉價格。
2023 01/27 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