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居民企業2020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3880萬元(2)發生產品銷售成本2500萬元(3)發生銷售費用750萬元,其中廣告費600萬元;管理用460萬元,共中業務招待費30萬元;財務費用50萬元(1)計算該企業廣告費準予抵扣的限額(2)計算該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3)計算該企業捐贈支出允許扣除的限額



(1)該企業的廣告費準予抵扣的限額是根據公司經營的性質而定,一般來說,是按照當期銷售收入的6%作為廣告費抵扣限額,因此該企業可以抵扣的廣告費限額為φ3880÷106=230.08萬元。
(2)該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允許該企業以當期銷售收入的50%作為業務招待費的調整額度,因此應調整的業務招待費應納稅所得額為φ3880÷250=15.52萬元。
(3)該企業捐贈支出允許扣除的限額不僅要按月累計累計捐贈支出,還需要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每月所得稅應納稅額的50%作為捐贈支出可以扣除的限額,因此該企業捐贈支出允許扣除的限額為φ3880÷25=155.20萬元。
拓展知識:企業納稅人扣除費用時,除了要滿足費用的正常且合理的必要性外,還必須遵循財政部、稅務機關規定的扣除標準和限額,以便確保扣除的費用合法、正確、有效。
2023 01/27 1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