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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以物抵債,對方不開具發票,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對于以物抵債,不開具發票的賬務處理,首先要確定雙方經過實質性談判,達成債權債務確權和約定,將債權轉換為實物進行抵債,有過有形的實體交易過程,以此作為抵債的依據。
其次,在賬務處理中,一般是將債權負債科目和貨物類科目進行轉移,如對方債權科目 + 金額轉為物權科目 -金額,物權科目+或-的金額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可以是實質價值或者是約定價值,但需要明確賬務處理時需要注明備注,以便避免賬務糾紛和未來審計時出現問題。
最后,以物抵債時還應該進行形式性審批和記錄,包括委托書審核、抵押物清單、權屬憑證等,以便形成有效的債權債務確權,以免出現賬務糾紛。
拓展知識:在以物抵債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當抵債物沒有發票時,可以由雙方簽訂證明文書,明確實物的質量,數量,單價,可以形成約定價值,以便正確記錄賬面支付金額。
2023 01/26 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