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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公司購進500萬以內的固定資產是在年底做年匯算清繳時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嗎?



老師您好,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對于購進固定資產500萬以內的企業,在年底做年匯算清繳時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具體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企業以投資方式購置固定資產(房地產除外)的投資費用,實行稅前扣除。購置固定資產的投資費用的計算,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依據,若購置固定資產的總價值超過500萬元,其超過部分不計入扣除范圍。因此,500萬以內的固定資產是可以在年底做年匯算清繳時一次性稅前扣除的。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購置固定資產投資費用并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投資費用可以稅前扣除的情形,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企業投資的固定資產(房地產除外)必須是以購置、新建、深度改造、優化技術改造等方式引進國內;第二,必須從企業購買(含自產)付款結算;第三,企業當年實際投資項目的投資費用不得超過其當年稅前利潤的50%。
最后,稅前扣除的投資費用還可以根據不同的政策法規進行綜合管理。企業應當結合所處的實際情況,選取合適的稅務手段,積極有效地參與國家的財稅政策,有效控制稅務費用,有效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
2023 01/26 1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