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22年社保基數1到8月是4121,9月份變成3960,公司繳納的時候社保這邊把1到8月份的基數差扣減到9月份啦,現在有個員工8月離職啦,退回的社保個人代扣部分我以工資的形式發給他嗎? 分錄要怎么做?



建議你按照下面的步驟操作:
1. 首先,獲取社保基數的變動情況,然后根據前期社保個人代扣部分和后期社保基數之間的差額,進行計算。
2. 計算出社保個人代扣部分退回的金額,并發放到員工的賬戶里。
3. 針對該員工的退回社保個人代扣部分,可以銷帳的,進行代扣項目銷帳。銷賬期間,應遵循銷賬相關流程,并確保社保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的分錄溝通正確理解,確認和審核無誤。
4. 這筆金額應按照工資形式發放,可在會計憑證和報表中登記為子項支出,如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職工薪酬類等,并采用匯兌方式支付。
拓展知識:在社保代扣時,除了按照月度社保基數計算外,還可以采用不同的離職時間進行社保代扣計算。例如,某員工在4月份離職,可以選擇按3月的社保基數來計算社保個人代扣部分,按規定6月內可以部分退回。
2023 01/26 1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