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提供一項技術服務11月預收款,12月開發票。我能12月繳納增值稅嗎?(合同中約定11月預收款,12月提供服務并開發票)。我問了12366說是收款的時候11月就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在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并且與客戶存在預收賬款的情形下,應該在實際收款時開具發票,并且同時應當交納增值稅,即11月份應當繳納。比如,單位在11月預收賬款,則應當同時繳納增值稅;如果客戶在12月份支付賬款,則應當在12月份開具發票,同時也應當繳納增值稅。
總之,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在合同中約定11月預收款,12月提供服務并開發票,我們應當在11月份繳納增值稅,12月份僅僅開具發票即可,不需要另行繳納增值稅。
拓展知識:
增值稅是以增值為稅收對象,以納稅人所生產或是經營的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批發和零售、提供的勞務為稅收基礎,對納稅人在交易過程中所取得的實際利潤進行征稅的稅種。
2023 01/26 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