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下,供應商先開票后發貨,先開的發票我公司可以計入成本么?因為我公司的銷售客戶需要我們先開票后付款。現目前就出現了,收入和成本都用發票暫時掛賬可以嗎?



供應商先開票后發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企業在未發生實物交付之前,不得計入以發票為憑證的收入成本,先開的發票不能計入成本,只能開具納稅普通發票作為記賬憑證,收入和成本暫時記賬可以,但是不能作為初步結算依據,發票必須在實物交付之后時再做可以計入成本的處理。
此外,在供應商發票開出之前,可以采取虛擬收款的方式,將本次應收賬款由客戶和供應商簽訂一份協議,客戶按時向供應商付款,并向供應商出具發票,當供應商開出交付票時,由客戶將此票掛在原有的發票上,此時可以計入成本。最后,供應商及客戶雙方按照協議將掛賬情況進行結賬。
2023 01/25 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