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銷售給乙公司一批商品,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價款50000元,增值稅稅額8000元。代墊運費1000元,商品已發出,貨款尚未收到。4、如果上述業務乙公司于第12天付款,該項交易附有現金折扣條件為2/10,I/20,n30.....(計算現金折扣不考慮增值稅)。



現金折扣是指,當客戶支付給賣方貨款時,賣方向客戶提供一定折扣。根據上述情況,甲公司給乙公司提供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I/20,n30,乙公司于第12天付款。甲公司可以從付款金額中扣除2/10的現金折扣,乙公司在第20天付款可以享受I/20的折扣,在第30天付款可以享受n/30的折扣。因此,乙公司在第12天付款,可以扣除2/10的折扣。總金額為50000元-8000元(增值稅)-1000元(代墊運費)-(50000*2/10)=42600元。
拓展知識:現金折扣是企業在付款方式中實施的一種管理措施,也是實現財務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徑之一。它可以使企業有節約費用、控制支出、減少放貸風險、增強對客戶的把握力、提高客戶市場競爭力等功能,有利于企業實現財務管理的協調和縮短資金的周轉期,從而提高經營效益。
2023 01/25 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