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教下,總公司簽合同,票可以開給分公司嗎



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根據下列規定具有合法的民事行為能力:(一)具有法定表示;(二)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受托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屬于法人組織,是具有法定表示的,有能力簽訂有效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由它代表其母公司或者附屬機構開具發票。因此,總公司簽訂的合同,可以開給分公司票據。
拓展知識:除了票據外,總公司還可以向分公司開具供貨合同、借款合同、服務合同等形式的單據,以實現分公司的財務支出和財務收入。此外,還應注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一個法人本身不得作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中的一方簽訂合同。因此,當總公司和分公司中,都擁有同樣章程的當事人,將不能夠簽訂有效的合同,在簽訂合同前應慎重,以免發生法律糾紛。
2023 01/24 1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