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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暫估入庫,21年未收到貨、票,填報21年所得稅匯算申報表里面,在納稅調整-扣除類項目-其它里面調增,有稅務風險嗎



有稅務風險。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申報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根據有關規定準確報送計稅依據,準確計算、申報納稅,對于未收到貨、票的應稅項目,則不能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收入額的依據。因此,填報2021年所得稅匯算申報表中,在納稅調整-扣除類項目-其它里面調增,將存在風險:一是可能由于企業申報調整金額和應稅項目實際情況不符,導致稅務檢查機關對申報的調整金額無法審核通過;二是可能由于企業未依法履行義務(如,未及時繳納稅款),導致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罰款、拘留等處罰措施。另外,企業還應注意,稅務檢查機關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重新計算企業實際應納稅款額,從而由企業補繳欠繳稅款。
總之,填報2021年所得稅匯算申報表時,對于未收到貨、票的應稅項目,企業應謹慎,不能將其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收入額的依據,避免由此而造成稅務風險。
拓展知識: 企業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應當依法繳納相關稅款,但也有例外情況,也就是企業可以準予免稅的收入,例如發放的股息收入可以免稅的情況。股息收入是出自股權轉讓的交易所得,由于股票轉讓所得不屬于所得稅收入,因此,發放的股息收入可以免稅。
2023 01/24 1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