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在市內出門辦事的誤餐費(有發票),記福利費還是差旅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審計署《關于認定差旅(誤餐)費的具體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在市內出門辦事的誤餐費應認定為福利費,而不是差旅費。《關于認定差旅(誤餐)費的具體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差旅(誤餐)費”是指在出差期間,雇員出于出差(誤餐)需要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報銷費用,報銷費用用于支付誤餐費、住宿費、交通費等。
而在市內出門辦事的誤餐費顯然屬于日常工作活動,不屬于出差活動,因此,在市內出門辦事的誤餐費不屬于差旅(誤餐)費的范疇,而是屬于福利費范疇,應在福利費上報銷。
總之,在市內出門辦事的誤餐費應當認定為福利費,而不是差旅費。從稅收的角度出發,因為福利費不享受稅收優惠,報銷當中應當差別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需要處理好報銷記錄,保證福利費報銷符合稅收管理規定。
拓展知識:
在報銷方面,企業除了要認清差旅費和福利費的界限外,還應將報銷項目分類清楚,不能將兩種報銷項目混淆,以防止報銷有所偏差,相關費用無法被正確扣除。另外,企業還要充分重視報銷的憑證問題,保證報銷憑證的正確性,以保證報銷符合稅收管理規定。
2023 01/24 0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