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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工資5000,2月份工資8000,,請問2月要交個稅嗎?



2月份薪資8000,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年度累計薪資不超過35000元的,實行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按月度計算,累計1月份5000及2月份8000,薪資總額超出35000元,所以2月要交個稅。2月份交個稅的稅率和稅額計算如下:
(1)計算2月份應繳納的稅額: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年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5000元,可享受年度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最低14000元的減免,第二階段應繳稅額可計算如下:
計算公式:第二階段應繳稅額=(累計本月應納稅所得額-14000)*10%-超出部分累計已交稅額
計算結果:(15000-14000)*10%-0=1000
(2)計算2月份稅率:
2月份應繳稅額1000元,2月份應繳稅額的稅率可計算如下:
計算公式:稅率=應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結果:1000/15000=6.7%
拓展知識:
2019年“放寬個稅”政策,將累計薪資(含獎金)年內(nèi)達到35000元,應補繳稅款的部分減少至14000元,薪資和獎金超過35000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稅率征收。而部分城市,比如上海等地,也出臺了一些地方性的放寬政策,例如上海“千元起征”等。
2023 01/23 1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