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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用于連續加工的,不用繳納消費稅吧?A收回的物資用于生產甲產品,不算連續加工嗎?



對于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加工,根據《消費稅法》規定,不涉及消費稅繳納。連續加工指的是指對原物料進行新型產品的加工,重新加工加工成品,加工物料變成另一個物料,可以被下一級供應商或制造商收回,用于連續加工。如果A收回的物資是用于生產甲產品,而不是用于連續加工的,就不算連續加工了,這時候就需要繳納消費稅了。
除此之外,對于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也要遵守《發票管理辦法》,如果加工廠家不能提供有效發票,購方就需要持有原發票等材料,聯合收據,報送當地稅務機關進行備案,以免造成誤報稅的風險。
拓展知識:
根據《消費稅法》的規定,符合連續加工條件的物料,由原始生產者收回,可以免稅處理。而符合連續加工條件的物料,發給委托加工廠家的,應開具有效存根發票,由委托加工廠家繳納應納稅額,并向稅務機關備案。
2023 01/23 1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