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原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本月銷售多余的甲材料1000件,不含稅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7000元,共計117000元,款已收到存入銀行。



甲公司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用實際成本法識別原材料。本月,公司銷售了1000件甲材料,折合人民幣100000元,繳納增值稅17000元,共計117000元,收款已經存入銀行。
根據《增值稅改革實施細則》規定:“一般納稅人認定的原材料未實際入庫的,稅收處理按照其他應納稅款處理。”因此,甲公司出售多余的甲材料雖然不發生庫存,但仍受增值稅稅收管理,所得稅收應交納。
拓展知識:增值稅的稅收管理包括原材料的認定、庫存管控、結轉稅收、對外經濟活動稅收管理等多個環節,這些管理工作貫穿于企業的各個環節,需要企業進行全面深入的管理,以確保按照法律法規納稅義務的履行。
2023 01/22 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