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現在小規模開4月份之前發生的業務電子普票能不能開1%的電子普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四月份之前發生業務的電子普票開票工作的通知,4月1日之前發生的業務單據,可以,根據企業實際需要,結合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情況,申請開具1%的電子普通發票。
在申請開具1%電子普通發票時,企業需要充分考慮技術和經營管理條件,例如:是否有足夠的技術儲備和支持能力;是否具備符合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要求的經營管理措施;是否有最小的投資資金;是否有有效的控制防止漏開、重開、退票等風險。
此外,企業還要考慮是否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范圍暢通,符合國家財稅要求;
2、確保工商登記的真實性;
3、已經完成與開票代理機構的業務合作;
4、準備足夠的開票信息。
此外,企業開具1%電子普通發票時,還需要注意開票時間、結算方式等問題,盡量保證不影響經營管理。
總之,4月1日前發生的業務單據,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開具1%的電子普通發票,但需要結合企業實際技術和經營管理條件,確保發票安全有效。
2023 01/2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