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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聯合體投標可否由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將建筑服務的發票開給聯合體牽頭方,牽頭方再開給發包方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聯合體投標的發票開具應遵循一般商業發票開給發包人的規定。由于聯合體是一個法律實體,所以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可以將建筑服務的發票開給聯合體牽頭方,由聯合體牽頭方發票拆票,然后開給發包方。聯合體投標中發票的開具,應當參照發包人約定的開票規則和條件。同時,發包人也應當有義務收到聯合體投標的發票,并確保票據開具的準確性。
拓展知識:聯合體投標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供應商構成的組合,其中的一家作為牽頭方,負責整個投標程序的運作,發包人授予其投標資格后,招標結果以及合同的執行不受影響,而其他聯合體成員則負責實際的服務內容。
2023 01/22 1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