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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加計抵減是計營業外收入,還是其他收益?



增值稅加計抵減是計入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營業外獲得的貨幣資金,由政府減免、免稅或補貼等增值稅加計抵減所形成的收入。主要包括出口退稅、進口關稅減免、政府補助、金融機構還本付息補貼等。抵減可以免稅部分收入,可以幫助企業分擔稅負,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從會計上講,增值稅加計抵減的收入只能計入營業外收入,而不能計入營業收入,并計入營業利潤中。由此可見,增值稅加計抵減的收入并不影響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也不影響企業銷售利潤的計算。
例如:某企業申請了出口退稅,出口退稅收入為10萬,則出口退稅收入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但不能進入營業收入中計入。此時,營業收入為100萬,營業外收入為10萬,營業利潤為90萬。
拓展知識:
企業申請增值稅加計抵減時,首先要明確其適用的優惠減免政策情況,也要明確其所涉及的貨物和服務,以及是否能符合當地稅務部門的要求和條件,確保其可以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同時,企業還要按照規定的申報和繳款流程,及時履行稅務申報和繳款義務,確保其可以按時獲取增值稅加計抵減所帶來的財稅上的收益。
2023 01/22 1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