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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殘保金的申報截止日期是到什么時候?



每年殘保金的申報截止日期為每年的12月31日,即每年年末即可申報殘保金。殘保金是指以補貼自費殘疾人購買特殊服務或器械的補助金,旨在解決殘疾人優撫就業、醫療救助和生活自立等方面的困難。
殘保金的發放通常由縣級政府及其下屬的殘聯進行統一管理,按照規定,殘保金發放對象是城鎮殘疾人,對象一般包括自費就診、購買一些輔助器械、就業創業、就讀培訓和從事體能訓練等方面的支出。
殘疾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政府及其下屬的殘聯申請殘保金,申報時需要提供殘疾證或者其他有關的證明文件,申報時也需要準備所需物品的發票或證明,申報期限通常是每年的12月31日,一旦過期就不能申報。
拓展知識:殘保金的發放一般是按照殘疾人的類別劃定(I級、II級、III級、IV級),其中I級殘疾人可以得到最高補助,具體數目根據所在地區政府補助政策而定。此外,還有發放殘保金的一些要求,有些地區比如某些殘疾人每年只能發放殘保金一次。
2023 01/21 2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