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我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股東a轉讓35%的股份給股東b股份,口頭協議轉讓金金額為140萬,股東b將這筆股份轉讓金打入公司賬上,可以視為股東a借給公司嗎?如果不能,應該如何定義這筆款?



這筆款是股東A向股東B轉讓所有權,而股東B將這筆款打入公司賬上,不能視為股東A借給公司,而應該認定為股東A支付給公司的股權轉讓款。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權轉讓款必須完全支付,股東也不得與公司進行借款或融資,公司只能向非股東簽訂借款合同或辦理融資手續。在股權轉讓過程中,雙方可以通過口頭協定確定轉讓金額,但最終應以實際收到款項為準。
拓展知識:股權轉讓是指股東可以將其公司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外部投資者,從而實現公司股份的變更。股權轉讓需要滿足《公司法》的一些規定,如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且須經全體股東大會的表決通過;股權轉讓金額的確定依據實際情況自由確定;但必須完全支付股權轉讓價款;未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準,股東不得與公司進行借款或融資。
2023 01/21 1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