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集團公司要吸收合并其他公司,吸引合并后,被合并企業注銷,被合并企業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要交清算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拆分、合并企業的其中一方通過拆分/合并從另一方獲得的財產,其中包括未分配利潤和公積金,屬于企業所得稅所得,應合并企業據實繳納企業所得稅。
同時,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財稅〔2000〕48號)第一十九條的規定,吸收合并的企業的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應交稅,可通過辦理企業所得稅稅款結算證明減免企業所得稅。
此外,企業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之間存在重要關系,受拆分、合并影響,必須做到合理分割,拆分、合并后,必須嚴格按照企業實際情況來評估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以便確定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所對應的稅款結算額,保證準確合規。
2023 01/21 1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