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去年年底有留底虧損的,今年第一季度有營利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對于有留底虧損的企業,如果今年第一季度有營利,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實際發生的所得額,應以本年度全年的實際發生所得額,減去上年度持續到本年度期末的留底虧損,綜合考慮本年度和去年留下的虧損,決定是否應納稅。如若綜合考慮后,本年度實際發生所得額大于企業上年度持續到本年度期末的留底虧損,則應當交納企業所得稅;反之,當本年度實際發生所得額小于企業上年度持續到本年度期末的留底虧損,則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拓展知識:《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當本年度實際發生的所得額減去上年度留底虧損后,負值的部分,不予彌補,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度累計,用于下一年度虧損的抵稅。
2023 01/21 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