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四月銷項1530.57,進項6374.21,只抵扣了1499.34,交了31.23的增值稅,請問這里面涉及到增值稅結轉幾個分錄,分別是怎么做的



總共涉及到三個分錄:
1. 銷項稅額結轉:本次應收銷項稅額1530.57,因只抵扣1499.34,余額31.23用于結轉,所以需要做“應交增值稅-稅額結轉”的分錄,借方科目是應交增值稅,貸方科目是應交增值稅-稅額結轉,金額為31.23元;
2. “應抵扣進項稅額-稅額結轉”:本次應抵扣進項稅額6374.21只抵扣了1499.34,余額4874.87用于結轉,所以需要做“應抵扣進項稅額-稅額結轉”的分錄,借方科目是應抵扣進項稅額,貸方科目是應抵扣進項稅額-稅額結轉,金額為4874.87元;
3. “應付增值稅”:本次應交增值稅31.23元,做“應付增值稅”的分錄,借方科目是應付增值稅,貸方科目是應交增值稅,金額為31.23元;
拓展知識:
增值稅稅款結轉指企業當期繳納的增值稅中未能全部使用的部分,可以在下一個納稅期間“結轉”給下一期使用,以此來消除期末的應交增值稅結轉。
2023 01/21 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