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去年12月的發票入了今年的賬,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不調增嗎



從原則上講,由于發票歸屬于去年,因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去年的發票應當報銷到去年報稅,所得稅匯算清繳不可以不調增。這樣可以避免因延期繳納稅款而造成稅收不公正的情況,保障企業的公平性。
另外,在去年報稅的時候,企業應該按照規定報出全部發票,如果未報出,則在遇到相關稅務機關查稅時會引起不便。因此,去年的發票仍然需要納入今年的賬,應按照當時報稅的要求,按照規定對所得稅匯算清繳進行調增。
拓展知識:企業應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和執行稅務機關的有關規定,實施準確、全面、及時的計提所得稅,保持稅務登記的完整性和正確性,確保稅收繳納準確、及時、規范,避免因未按規定繳納稅款而受到稅務處罰。
2023 01/20 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