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8月份做7月份的賬,7月計提7月工資,發放7月工資,申報得也是7月工資。這是不是不對啊 我現在應該怎么調整呢 老師 是對的嗎?我看他們都是這樣做得:比如1月份的工資1月份計提,2月份發放,3月份申報 我的這個完全都在一個月里進行了 不對吧 我看有老師說對的



你提出的問題,即7月份做7月份的賬,7月計提7月工資,發放7月工資,申報7月工資,是不正確的。
相關的法規規定,各類人員的薪資、福利待遇,都是按照每月1日到每月末結算,也就是說,7月份的薪資,應該在7月1日計提,7月31日發放,并在8月份的社會保險繳費申報中,申報出7月份的應發薪資額、個稅等相關信息。
另外,除了薪資社保等福利待遇外,中國法律還規定,勞動者、職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等,如果因工作、工作機會或受雇等原因,而受到損害時,承受損害方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月份,計入月度財務核算中,以保障權益受到依法保護。
拓展知識:
薪資計提是指企業按照社會保險繳費和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在薪資發放的基礎上,將某一段時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交納費用和個人所得稅,暫時存放在企業財務報表中,以便及時繳納給相關稅務統計機關的一種會計事項。
2023 01/19 1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