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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單位員工的個稅是單位申報單位代扣代繳是嗎?



一般情況下,單位申報的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是指企業對于雇員及其它個人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簡稱個稅法)規定,按“即征即得”原則,由單位采取單位代扣代繳的方式,將其個人稅款由發放收入的單位即時代扣留存后,以代扣代繳的方式逐筆向稅務機關匯繳的手續辦理方式,簡稱“單位申報單位代扣代繳”。
單位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主要是為了方便政府收稅,大大降低個人所得稅收繳工作,將支付給職工收入的金額中,提取應繳稅款并及時繳納稅款,擴大個稅來源。
拓展知識:從法律意義上講,單位申報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和單位都是納稅人,職工對從單位發放的收入應交納所得稅,職工有義務保管憑證和繳納所得稅的義務;而單位在發放收入的同時,應當及時代扣代繳職工的所得稅。
2023 01/19 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