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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收到的進項票,本月不打算抵扣,準備下月勾選抵扣,這部分稅額做進“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嗎



在納稅報表上,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是指企業當期(即本期)發生的購進貨物、服務,但本期未扣除進項稅額,且貨物、服務是按照發票驗收付款的應付款項,需要記入本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
因此,上述情況,本月收到的進項票,本月不打算抵扣,準備下月勾選抵扣,應該記入本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
一般情況下,待抵扣進項稅額計入稅負的,應該視為當期(即本期)的發生業務,計入當期的主營業務收入中,但是不能用于納稅當期抵扣進項稅額;而待抵扣進項稅額未計入稅負的,應該視為當期(即本期)沒有發生業務,這部分未計入當期的主營業務收入中。
本月收到的進項票,本月不打算抵扣,準備下月勾選抵扣,這部分稅額應該記入本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中,以便下月勾選抵扣使用,但是要注意,稅額在計入之后,不能輕易修改,需要做到準確精確。
此外,根據《企業所得稅會計制度》,待抵扣進項稅額計入稅負的,需要在本期發票日期與主營業務收入同期,對稅負進行均攤處理,即將發生的稅負均攤到多個月份;待抵扣進項稅額未計入稅負的,可以統一到本期任一個月內進行稅負核算,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2023 01/19 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