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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免增值稅,附加稅也免了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0號),小規模納稅人從2022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可以免征增值稅,但免征附加稅屬于自侗當地稅務機關自行決定,而且不允許企業自行償付轉換稅負比例后的附加稅。例如,在進項稅額不超過國家規定抵扣額的情況下,企業可以減免增值稅,但不能減免附加稅。
拓展知識:
附加稅分為教育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教育附加稅,現在由各地稅務機關自行決定,一般情況下均征收。增值稅則包括貨物及勞務收入的增值稅,每月15號申報,直降成本,縮減稅負。增值稅一般是附加稅的主要來源,一般成比例征收。
2023 01/18 1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