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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大于銷項,需要結轉增值稅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進項大于銷項,即使稅負超過17%,也需要結轉增值稅。結轉增值稅指的是:由于進項小于銷項,出現損耗的情況,納稅人在正常的銷售收入中體現的就是自己的增值稅,而在自己結賬時,就需要將稅收轉入下一期的增值稅中。結轉增值稅通常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1)當申報銷項發票不足時,但比較進項發票,存在稅收超過17%的情況,則須結轉增值稅。
2)當申報進項發票不足時,但比較銷項發票,存在稅收高于17%的情況,也需要結轉增值稅。
3)當申報的發票無法比較、銷項發票的金額大于進項發票的金額,則需要結轉增值稅。
結轉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本期結轉增值稅=本期銷項發票稅額-本期進項發票稅額。
本期結轉增值稅可以在下一期的增值稅申報中進行抵扣,以節省稅負。
拓展知識:除了結轉增值稅,另一種方法是將損耗稅延長繳納,即將超額的增值稅轉入下一期的銷項稅中,使稅負達到17%的標準,以滿足國家的要求。
2023 01/17 0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