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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額戶個稅核定征收率為0,為什么申報的時候又是0.6%



定期定額戶個稅核定征收率為0,是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定期存款的個人,其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按照國家規定的費率減征所得稅。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個人定期存款利息減免所得稅的費率的決定》(國發〔2002〕4號)的規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對有定期存款的個人,其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減征所得稅費率為0。
但是,定期定額戶申報的時候又是0.6%,這是因為定期定額戶僅為定期存款收入按照0%費率減征所得稅,而不是免征所得稅。除了按0%費率減征所得稅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對應當納稅人提供的:在每月收入中,以定期存款收入為主的,應當采用定額征收方式,按每月0.6%計征所得稅。
總之,定期定額戶個稅核定征收率為0是指按0%費率減征所得稅,而定期定額戶申報的時候又是0.6%是指按0.6%費率定額征收所得稅。
拓展知識:定期定額戶手續費和傭金等利潤,按照月度實際發生額計算,以累計計算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總金額折算成月度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計算月度應納稅額=月度實際發生額×費率(稅前利潤的一定比例)。
2023 01/16 1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