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有一筆賬7月已記賬,但增值稅發票開的是8月的,7月沒有認證也沒抵扣,7月已關賬,請問8月應當怎樣調整進項稅的賬? 是統一給某公司支付機票款的業務,7月做的借其他應付款(含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6%,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運費9%,貸待認證進項稅,貸銀行存款 有發票的是6%的,是訂機票的服務費 這張發票開票日期是8月2號



8月應當怎樣調整進項稅的賬?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進行憑證抵扣,即將7月份記錄的借方“其他應付款(含稅)”及貸方“待認證進項稅”兩個科目重新作為兩條憑證關聯起來,由“其它應付款(含稅)”及“應交增值稅-運費9%”作為借方,“待認證進項稅”和“應交增值稅-6%”作為貸方,使7月已形成的增值稅待抵扣稅額在8月認證并抵扣。此外,若8月2號開具的發票稅率為6%的,且為訂機票的服務費,則應當將這張發票內容錄入賬簿,并將增值稅轉出支付給稅務機關的稅額作為憑證登記。拓展知識:憑證抵扣是指企業將先后發生的兩筆稅額相同,由不同期憑證構成的憑證抵扣稅額,以減少企業交納稅款的一種方法。
2023 01/16 1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