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舉例某企業一銷售人員的月保底工資標準為1200元。2017年1月份該職工的出勤情況如下:病假2天,事假1天,星期休假8天,另有3天法定節假日,實際出勤17天。按照該職工的工齡,病假期間支付其90%的工資,且該職工缺勤期間沒有節假日和雙休日。計算該職工2017年1月份的應付工資。



計算該職工2017年1月份的應付工資,可按照如下步驟計算:
1、計算月應出勤天數:其月應出勤天數=21天(每月21天工作,排除星期六日和節假日)減去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即21-17=4天。
2、計算月應發工資:月應發工資=1200元/21天*17天+0.9*1200元/21天*2天,即1130.95元。
3、扣減病假和事假工資:根據職工缺勤期間沒有節假日和雙休日,扣減病假和事假工資,即月應發工資 1130.95元減去90%的病假工資(0.9*1200元/21天*2天)及事假工資(1200元/21天*1天),即月應付工資94.95元。
因此,該職工2017年1月份的應付工資為94.95元。
拓展知識:
有些企業對病假和事假的扣除有不同的方法,例如一些企業采取病假期間誤工100%的原則,即當月應發工資減去病假誤工工資和事假工資,即月應發工資1130.95元減去1200元/21天*2天及1200元/21天*1天,即月應付工資77.95元。
2023 01/16 0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