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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紅字發票怎么作廢重開



跨月紅字發票作廢重開,需要按照國家財政部頒發的《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發票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
一、申請條件
1. 申請人為向納稅人開具此種發票的累計金額達到當月稅收基數的150%以上;
2. 申請人已開具了一次以上的跨月紅字發票,并且累計金額已達到一定數量;
3. 所有跨月紅字發票已通過審核;
二、作廢重開程序
1. 申請人需向增值稅稅務機關提出跨月紅字發票作廢重開的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 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后,將在稅收登記系統發放新的跨月紅字發票(原票數據保留);
3. 申請人在收到新的發票后,根據稅收登記系統及發票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具跨月紅字發票;
拓展知識:
跨月紅字發票是指收發票月份與商品或服務實際交付月份不一致的發票。其涉及到的審核流程較為復雜,審核通過率相對較低,故作廢重開時只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即可被審核通過。
2023 01/15 2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