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與他人成立合伙企業,這個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并按照固定收益給我公司分紅,如果后期出現虧損,按照比列承擔,合伙企業分紅是繳納完增值稅后分的,所得稅是稅前,這種情況我公司收到的分紅繳納什么稅?



您好,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規定,當合伙企業收益分紅給我公司時,我公司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這25%是根據利潤總額來計算的,但前提是收益要經過稅前分配。如果合伙企業分紅是稅后分配,則我公司可以把15%的股息收入征收稅率應用到收益上,按照這個稅率繳納相應的稅款,比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低。
另外,《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如果合伙企業產生虧損,按照比例分擔,則不會繳納企業所得稅。只要合伙企業的收益能達到賠付虧損的程度,就可以和我公司進行分攤,從而避免稅收。
總之,合伙企業與我公司之間的合作是很有價值的,既可以收獲收益,又可以減少稅收。要想有效地繳納稅款,應充分了解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抉擇,以此來減少稅收負擔。
2023 01/14 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