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餐飲行業采購A供應商酒水,款項未結清,部分票未收到。 因餐飲公司停業,發生酒水退回,退貨按照折價銷售給A供應商,不按退貨處理,同時開具餐飲服務發票可以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法》的規定,購銷雙方在發票開具時,應當提供相應的商品、服務和金額等賬務憑證,而不能直接按照退貨后的折價銷售開具發票,應當按照原始采購金額使用發票。因此,餐飲公司停業后退回的酒水,按照折價銷售給A供應商,不能開具發票。
拓展知識:發票是由政府制定的財務憑據,是企業記賬的重要資料,是企業交稅的重要憑證,也是消費者記賬的重要憑證。發票的開具要遵守相關的發票管理條例,不能自行開具發票,也不能將未做財務登記的商品或服務發票開具。
2023 01/13 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