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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出租倉庫適用那個稅率



一般納稅人出租倉庫,其所得稅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歸屬于生產性服務業的出租倉庫收入,應按照根據出租倉庫的期限和出租倉庫的年度總收入由少往多確定的稅率表支付企業所得稅。
具體稅率如下:
(1)期限(月)≤6
a. 年度總收入(萬元)≤20 3%
b. 20<年度總收入(萬元)≤200 5%
c. 年度總收入(萬元)>200 6%
(2)6<期限(月)≤12
a. 年度總收入(萬元)≤20 5%
b. 20<年度總收入(萬元)≤200 7%
c. 年度總收入(萬元)>200 8%
(3)期限(月)>12
a. 年度總收入(萬元)≤20 7%
b. 20<年度總收入(萬元)≤200 9%
c. 年度總收入(萬元)>200 10%
除了以上企業所得稅外,出租倉庫的稅率還可能根據本國的稅法規定而不同,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還規定,出租倉庫的抵扣可能就沒有上述稅率,而是按照實際該出租倉庫收入進行抵扣。
拓展知識:出租倉庫并不屬于免稅范圍,只能以稅收優惠形式獲得稅收減免,如適用稅率及減免比例的調整等。關于出租倉庫的稅收減免,《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等都有規定,出租倉庫的期限、年度總收入兩者關系,也會影響出租倉庫稅收減免。
2023 01/13 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