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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日,某企業“壞賬準備--應收賬款”科目貸方余額1萬元。12月25日,收回已作壞賬轉銷的應收賬款1萬元;12月31日,應收賬款余額為130萬元(需先計算壞賬準備應有貸方余額12萬元),經減值測試,應收賬款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為118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12月31日該企業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為()萬元。



12月31日該企業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為12萬元,計算方法如下:
首先,根據12月1日某企業“壞賬準備--應收賬款”科目貸方余額1萬元可知,12月25日收回已作壞賬轉銷的應收賬款1萬元,應收賬款余額為130萬元,其中應有壞賬準備金額為12萬元。
其次,經過減值測試,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收賬款的減值金額為118萬元,由此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金額為12萬元,即12月31日該企業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為12萬元。
壞賬準備是企業用以發生壞賬風險的有形表現,采取壞賬準備有助于企業控制和調節壞賬風險,有效防止資金損失。因此,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和金額計算應及時準確,以避免資產秩序的混亂。
此外,對于應收賬款的減值測試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企業應通過減值測試,證明實現不及預期的應收賬款的現金流量現值,以準確計提壞賬準備,為企業的風險控制和資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據。
2023 01/13 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