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2×18年度實現凈利潤784萬元,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凈利潤的15%提取任意盈余公積。向股東分派現金股利280萬元,同時分派每股面值1元的股票股利200萬股。甲公司凈利潤分配的賬務處理如下(金額單位為萬元):(1)提取盈余公積。(2)分配現金股利。(3)分配股票股利,已辦妥增資手續。(4)結轉“利潤分配”科目所屬其他明細科目余額。



1.提取盈余公積:從784萬元的凈利潤中按照法定盈余公積10%和任意盈余公積15%提取78.4萬元,分別歸入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2.分配現金股利:從784萬元的凈利潤中提取280萬元分配給股東,將280萬元從”利潤分配”科目歸入”現金股利”;
3.分配股票股利:從784萬元的凈利潤中提取200萬股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將200萬股股票股利的價值歸入”利潤分配”;
4.結轉“利潤分配”科目所屬其他明細科目余額:將”利潤分配”科目的所有余額結轉到其他明細科目,如”本年利潤”、”本年廢損”等等。
拓展知識:分配股利是公司利潤分配的一項重要內容,可以分配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形式。現金股利是按照股東在公司持有的股權比例,將公司凈利潤的一部分直接分給股東;股票股利是按照股東在公司持有的股權比例,將公司擴股的一部分分給股東,其價值等于每股面值乘以數量。
2023 01/13 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