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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做21年10月份的開票收入了,現在是補做進去?還是可以補在22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律,企業單位在記賬管理中,應將開具的發票分別按月份存收,不論該發票是否確認、收回或報銷還未完成,發票均應按月份存收。因此,21年10月份的開票收入應于當月末截止日前做實,否則可能影響企業稅收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定的相關規定。
如果21年10月份的開票收入忘記做實了,則無法補做進去,也不能在22年補做。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按照正常的流程,盡可能地將錯誤事項調整為正確??梢愿鶕嶋H情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企業應按照正常流程審核發票,以防止同一月份發票的重復記賬,其次,企業應在月末封帳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規定的帳務審計要求,認真審核21年10月份的開具發票,以確保發票的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及時采取措施將缺少的發票改纂補上,以及做好缺少發票的相關記錄和作業。
拓展知識:在企業記賬管理中,要求企業將稅費支出分月存收,是為了保證發票的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使企業稅收工作有序進行,有助于企業遵從稅收法律、規章和有關規定,合理管理財務費用,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2023 01/13 0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