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醫療衛生服務站,醫療事故陪償,患者只有部分有醫療發票,大部分營養,誤工都沒票。入帳的活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費用經證明后可以當作費用扣除,但您所說的病人醫療費、營養費等無票據證明的費用,是不能作為費用扣除的。
個人月應納稅所得額2000元以下的,經政府批準實行工薪所得年度累進扣除制度,可以將年度累計的經濟困難時間和醫療費用扣除在月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月度計算的經濟困難時間和醫療費用扣除不超過1000元,其中經濟困難時間每人每月最多可抵扣400元,醫療費用不超過600元。
此外,為了鼓勵市民正常就診、改善人民健康,稅務機關鼓勵納稅人利用專項醫療制度領取專項健康卡,以領取的專項健康卡的醫療費用作為月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
總之,將患者就診的醫療費用、營養費等歸入稅前扣除,應當在遵守相應的稅收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申報并領取發票,以獲得抵扣稅收的優惠。
2023 01/12 1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