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單位同事這月要交個稅了,之前她只有一個住房公積金的專項扣除,現在再加進去還能加還能扣嗎



老師,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11月26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個稅改革,新規定下,個稅納稅人每月可以申請抵扣一定稅費的項目有:子女教育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等扣除、住房租金等扣除、大病醫療等扣除,等等,具體的項目和標準根據不同的地區有所不同,請老師查詢當地的稅務部門相關規定并在完成表格填寫前提前熟悉申請的扣除規則和標準。
拓展: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4月21日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全國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扣除財產原值損失及投資損失所得稅。詳情可咨詢當地稅務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請求提供相應的稅費減免服務。
2023 01/12 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