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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個體戶當月開了個電子專票,然后當月又做廢了,這種情況用申報嗎



個體戶當月開具的電子專票如果當月又做廢了,應該交入稅務部門申報處理。根據《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專用發票銷售方必須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就將發票結果申報。由此可以看出,無論專用發票是開具還是廢棄,都要符合月度申報的要求。
此外,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專用發票的持有人應當依照《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實施條例》的規定,準確按月向稅務機關申報發票的核定結果。由此可見,個體戶開具專用發票當月又做廢,也是要遵守月度申報規定的。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個體戶當月開具的電子專票如果當月又做廢了,應該交入稅務部門申報處理。如果違反月度申報要求,將會被視為稅收違法行為,會受到處罰。
在此拓展知識點:
月度申報是指一個稅收月度內,企業或者個體戶應當按期申報自己的發票銷售情況。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發票的銷售方應當按期申報,逾期不予辦理。
2023 01/12 1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