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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入職人員,社保已參保,但是費用需要到12月才能扣款成功,11月份需要計提工資申報個稅,還是12月再計提申報



11月入職人員,社保已參保,但是費用需要到12月才能扣款成功,根據《關于按月繳納個人社會保險費實施月度結算改革的通知》文件規定,職工參保人員所交社會保險費應當按繳費月份確定,即11月當月參保繳費應當采取11月計收。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企業應當按照本期應繳稅期的收入實現的“加計扣除項目”和“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向國家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因此,11月份需要計提工資申報個稅,而不是12月再計提申報,以保證企業及其員工的社保征繳與個稅申報相統一。
此外,我們還需要注意,要實現社保征繳與個稅申報的相統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參保,以保證社保繳費繳納時間與個稅申報時間一致。同時,大多數企業繳納的社保按月繳費,因此每月保障性社會保險費與企業綜合所得稅應當同步繳納,以避免企業稅收負擔增加。
拓展知識:社保費率在不同地區和行業有所不同,由當地稅務部門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地方情況來調整社保費率。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費率由單位繳納,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率以及失業保險費率,均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2023 01/11 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