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某百貨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3月發生增值稅相關業務如下: (1)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額6.4萬元 (2)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30萬元。 (3)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開具普通發票注明價款23 200元。 (4)柜臺零售貨物金額243?600元。(零售金額為價稅合計) (5)“三八”節,以庫存商品不含稅價值30?000元為女職工發福利。 (6)月末盤虧存貨賬面成本15?000元。經查是因為管理不善被盜。 要求:計算該百貨商場3月份應納增值稅稅額。(增值稅稅率13%)



學員你好,計算如下
銷項=130*0.13+2.32/1.13*0.13+24.36/1.13*0.13=19.96938053
進項=6.4-3*0.13-1.5*0.13=5.815
銷項-進項=19.969-5.815=14.154
2022 12/28 1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