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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安全保護服務的企業可以按項目分別采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辦法嗎?提供建筑服務可以按項目分別采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辦法嗎?請判斷并說明理由。



你好,第一個你參考一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的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第四條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八條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因此,企業應對所有的安全保護服務應稅項目統一選擇一般計稅或者簡易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022 12/24 1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