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土地使用稅計算面積,是以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還是和政府成交確認書規劃用地總面積為計稅依據?



同學您好,按照土地使用證上的”使用權面積“計稅
2022 12/22 10:48

84785008 

2022 12/22 10:59
這個依據在哪里可以查到?

易 老師 

2022 12/22 11:04
同學您好,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15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雖只規定納稅義務時間,但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上的土地面積是經國土部門確定有關單位組織測定的。所以在申報時應以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上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財稅[2006]18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時間進行申報繳納。

84785008 

2022 12/22 11:07
謝謝老師

易 老師 

2022 12/22 11:14
不客氣,有空給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