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什么時候是代理人 什么時候是購買方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2022 12/16 09:11

venus老師 

2022 12/16 09:14
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扣繳義務人。《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也規定,非居民在中國境內發生營業稅或增值稅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以代理人為增值稅的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發包方、勞務受讓方或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