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資料1:2020年3月,一次性預收業主物業費合計636萬元(含稅),并向業主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物業費所屬期間為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物業公司與所有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費按年收?。?;收取部分業主自來水費22.66萬元(含稅),并根據對應的水表數據向自來水公司付款21.63萬元(含稅);為部分業主提供裝修服務,收取裝修費635.47萬元(含稅)。 資料1中物業公司預收的物業費,在2020年第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是多少? 為啥是/12,不是算季度嗎



學員你好!稍等解答中
2022 11/17 10:22

牛牛老師 

2022 11/17 10:23
物業費所屬期間為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所以在2020年第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是/12,這次預收的物業費在第一季度只收了3月的,所以一季度只有一個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