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1月2日,收到北京天益公司簽發并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一張(NO.345612),面值為7020.00元,到期日為2021年3月2日。 2)1月2日,銷售甲產品給大為公司,數量800件,含稅單價2260,款收; 3)1月3日,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用做日常報銷,金額為35000元。 4)1月6日,楊明出差向財務借款6000元整。 5)1月10日,從大為公司采購鋼材50噸,單價為990元,增值稅率為13% 6)1月8日,收到大為公司貨款326000元。 7)1月8日,以工行存款500元支付財務部辦公費。 8)1月12日,銷售給光華公司庫存商品一批,貨稅款93600元(稅率13%)尚未收到)1月15日,直接購入并交付銷售一科使用一臺電腦,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原值為12000元,增值稅2040,凈殘值為3%,款轉賬支票付出,支票號90329,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10)1月15日,向天益公司銷售甲產品2臺,無稅單價為1900元,增值稅率為13%.11)1月21日,從北京大宇公司采購一批鋼材用于1號工程廠房建設項目,單價680元(不含稅),數量5噸,稅率13%,款未付.12)1月31日,



您好
請問是需要寫分錄嗎
2022 11/16 1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