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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票的備注欄是不是一定要寫啊?收到很多的專票基本上備注欄都寫了內容的。另外備注欄可以填的內容有哪些



備注欄不是一定要寫,主要看對方的要求。主要指發票的內容清單。
2017 07/04 15:37

劉文堅老師 

2017 07/04 15:52
涉及的備注欄中有幾個是需要填寫的:
1、運輸服務,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2、建筑服務,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3、銷售不動產,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4、出租不動產,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5、印花稅信息,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
6、單/多用途卡業務,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
